数字艺术是以数字媒介为基础制作的艺术形式,多表现为数字化的图形、音乐和影像等。现代科技的发展,让数字艺术受到越来越多关注。
数字艺术的成形,早在1994年。由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的学者唐·舍尔曼数学家在其研究领域提出了“分形”的概念,从而为数字图像及其处理技术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。数字画作品最早采用的是数字化的几何图形符号,如直线、圆、矩形、三角形等。而后发展为各种形状组成的“数码画”和各类具象化的“数字作品”。在制作过程中,数字艺术家利用电脑及尖端制作软件,实现数字与艺术的创新和融合。
数字艺术同时也在各种媒介应用中得到了广泛应用:动画、影视、游戏、平面设计、FI ash设计等。它突破传统媒介的局限,有利于艺术作品的制作,可以极大地提高作品的质量和效率。数字艺术将会成为一个崭新的艺术形式,有更加丰富和多种化的表现形式。